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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审计署报告通报药企“带金销售”等问题

发现问题资金42亿,最新审计报告点名虚开和带金销售!

        2026年6月23日,国家审计署发布《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。其中“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”部分专门披露了中药产销审计调查情况,调查覆盖10省66户中药生产、流通企业和28家医疗机构,涉及中药购销、医保结算等资金215.91亿元,发现问题金额46.52亿元。

《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中药产销审计调查情况

· 具体情况

  • 审计范围:10省份66户中药生产流通企业 + 28家医疗机构,涉及资金215.91亿元 发现问题金额:46.52亿元

· 核心违规手段

  • 虚增成本:9户药企伪造农户身份、采购合同,虚开中药材进项发票22.81亿元计入成本;
  • 虚列销售费用:26户药企在无真实业务背景下,向462个第三方推广商支付22.5亿元,再由推广商回流;
  • 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:通过上述手法共套取资金42.5亿元,部分用于向医院院长、药剂科、临床医生支付处方回扣及统方费。
  • 医疗机构违规:6家医院借中药饮片25%加成政策“舍低求高”采购,多支出采购款1.21亿元,多获加成收入3000余万元,加重患者及医保负担。

从问题类型看,推高药价是审计发现的首要问题,且呈现“两头做账”的特征。

        一方面,部分药企在采购端做手脚。 审计发现,9户药企在2016年至2025年期间,搜集了包括本单位员工个人信息,通过伪造农户身份、虚构采购合同等方式,虚开采购发票合计22.81亿元,并将这笔虚增成本计入中药材采购成本,直接抬高了产品的计价基础,最终由消费者和医保基金为虚高的成本买单。

        另一方面,部分药企在销售端虚列费用。 26户药企在2018年至2025年间发生的43.78亿元销售费用中,有22.5亿元属于“空转”资金——在没有真实业务背景、或仅进行简单电话推销的情况下,这些费用被支付给462个第三方推广商,随后又被转回药企或其指定的关联对象,形成资金体外循环,本质上是用虚构的推广服务掩盖资金的真实流向,使得销售费用沦为操纵利润和套取资金的工具。

        更值得关注的是,审计发现少数药企仍在从事“带金销售”。 相关企业通过虚增成本、虚列支出等手法,累计套取资金42.5亿元,部分资金被用于向相关环节人员输送利益。反映出部分企业的合规意识和内控机制仍未真正建立起来,治理“带金销售”仍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。